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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商鞅“徙木立信”看反腐倡廉工作

发布时间:2019-02-28 作者: 机关支部 吴婧 阅读量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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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3月5日,习近平在参加全国两会上海代表团审议时讲到:“提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大家有希望也有担心。目前,首先要把这一步继续抓好,起“徙木立信”的作用。这件事情要牢牢抓住,善做善成,才能做其他的事情。”

“徙木立信”出自《史记·卷六十八·商君列传》:“孝公既用卫鞅,鞅欲变法,恐天下议己。令既具,未布,恐民之不信己,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徙。复曰:能徙者予五十金。有一人徙之,辄予五十金,以明不欺。卒下令。”“徙木立信”讲的是商鞅变法时的一个故事。秦孝公下令招贤,重用商鞅。商鞅想变法强国,但又担心天下人非议,于是在法令拟定尚未发布时,以五十金奖赏搬走木柱的人,从而取信于民。“徙木立信”就被用来表示发布政策要说到做到,取信于民。

事大,事小,需以辩证的观点去看,观似大事,可能至于浮萍,观似小事,其意义非凡。商鞅变法,从其社会意义与法治意义来看,无疑属于良法。在中原鼎沸,战事正殷,举国疲劳,不堪言状的历史面前,商鞅选择“徙木立信”,从而使法令得以顺利实施,用法律惩治奸恶,保护了人民权利不被随意侵害。调动农民劳作积极性,促进了秦国经济实力不断增强,从而提高了军队战斗力,掌握了对外兼并战争中的主动性,终将一个积贫积弱的战国七雄之一秦国发展壮大,促成了秦、魏、齐三国争霸的战国史实,且惟秦国最盛,真正改变了战国格局,为秦一统天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。

中国共产党向来恪守诺言,言必行,行必果。习近平总书记以“徙木立信”的典故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为反腐工作指明了方向,坚定了决心。改革开放40年来,随着物质生活越来越富裕和精神文化越来越丰富,人们对于建设更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有了期望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在反腐败方面,党中央以零容忍、全覆盖的态度铁腕惩腐。不论查处贪官数量之多,级别之高,还是手段之强硬,涉及领域之宽,挖掘问题之深,都是旷古烁今。在正风肃纪方面,围绕重大节日节点,党中央锲而不舍正风肃纪。过去,不正之风侵蚀了节日文化,粽子、月饼、大闸蟹、贺年卡、年货节礼等越送越奢华。现在,紧盯元旦、春节、五一、端午、中秋、国庆等重要节日,在这些享乐奢靡之风易发多发的关键点,运用多种形式发信号、划红线、敲警钟,筑牢了“四风”反弹的坚固防线。目前,高档节礼变成“烫手山药”,公款吃喝显得“格外扎眼”,应酬往来变得“冷冷清清”,铺张浪费得到有效遏制,崇尚节俭的氛围日益浓厚,广大人民切实感受到了习习清风,节日的传统也得以回归。在权利监督方面,反腐必然要经历一个从治标到治本的历史过程。唯有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”,构建“不能腐”的长效机制,营造“不敢腐”的政治氛围,打造“不想腐”的政治生态环境,才能让广大人民感受到党中央“说到就要做到,承诺就要兑现”的反腐诚信,看到实实在在的反腐成效,才是真正的治本意义上的反腐之道。

第十九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召开以后,反腐工作已然呈现出新的趋势,促进党内政治生活的正常化、规范化、有序化,持续推进系统化反腐败,一体推进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的有效反腐体系,紧盯重大工程、重点领域、关键岗位等方面反腐,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,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。反腐败工作的新态势就是要打通反腐败斗争的最后一公里,使老百姓对反腐败工作增强信心、信任和信赖,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、正风肃纪就在身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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